國學古籍
  • 荀子

    作者: 荀子
      《荀子》一書為戰(zhàn)國末期趙人荀況及其弟子所著。荀況本為孫氏,故此書又稱《孫卿對書》或《孫卿子》。西漢劉向整理時定為32篇,它們大致可分為三類,一類是荀子親手所著的22篇,一類是荀子弟子所記錄的荀子言行,共5篇,一類是荀子及弟子所引用的材料,共5篇;前兩類是研究荀子思想的直接材料,是《荀子》一書的主體。

      《荀子》的人性論是荀子思想的邏輯起點。荀子主張人性惡,他認為,人的本性是好利惡害,如果任人順性發(fā)展,人與人之間就會互相爭奪,使社會陷入混亂;必須由圣人制定禮義,進行教化,才能使人轉(zhuǎn)而為善,使社會正常安定。所以他認為人性是惡的,而善則是后天人為教育的結(jié)果;善不是性,而是“偽”。他與孟子一樣,也肯定人人都可以經(jīng)過自己的努力而成善成圣,只是成善成圣的途徑與孟子所說的不同。他不是強調(diào)盡心知性,而強調(diào)學習、積累和“注錯習俗”,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社會風氣來給人以潛移默化的影響。荀子認為“能群”是人類區(qū)別于禽獸并能勝過和役使禽獸的基本條件,而“分”則是人類組成社會的基本法則。為了消除人們由于欲利而引起的爭奪,必須明確規(guī)定人們在經(jīng)濟上、政治上貧富貴賤的等級區(qū)分。這就是禮義的起源和實質(zhì)。在此基礎上他在政治上提出了隆禮重法說。在君民關系上荀子一方面尊君、隆君,一方面重視民本,提出君民舟水說。在天人關系方面,荀子認為天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,有它固有的客觀規(guī)律;人類社會的治亂興廢,在人而不在天;人應順應自然規(guī)律,利用自然,制天命而用之。在認識論方面,荀子特別提出“解蔽”,認為認識的片面性是人們的通病。他提出“虛壹而靜”的解蔽方法,主張認識事物要虛心、專心、靜心,以達到主觀上的大清明境界。荀子又構(gòu)成了以正名為中心的邏輯體系,他揭示了名反映實的本質(zhì),制定了關于名的劃分和推演的理論,闡述了制名的原則,又揭示了命題的本質(zhì),特別是在直言判斷的定義上超越了的人。

      荀子以儒學為本,對諸子百家之說進行了激烈批評,其論雖不無偏頗,但足可稱為先秦時期繼孔子、盂子之后最有成就的儒學大師。

      《荀子》一書唐楊倞曾為之作注。較好的注本有王先謙的《荀子集釋》,收入中華書局版的《諸子集成》。較為淺近的注本有梁啟雄《荀子簡釋》,還有《荀子新譯》中華書局1979年版。其中《天論》、《性惡》、《解蔽》、《勸學》諸篇可細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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