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醫(yī)古籍
  • 《普濟方》 論服餌

    作者: 朱梓

    若用毒藥治病。先起如黍粟。病去即止。不去倍之。不去十之。取去為度。病在胸膈以上者病在欲用消皆風(fēng)服忍須服緩宜凡古方治疾。全用湯法。百千之中。未有一用散者。今世醫(yī)工。湯散未辨。且其說多異端。

    滌。

    遂不不不大率如梧桐子大二十丸。多不過三十四十丸。及服散者。少則刀圭錢五。多則方寸匕而已。

    豈服湯特多。煮散丸散則少乎。后之世人。既不知斤兩升合之制。

    又不知湯液煮散之法。今從舊例。率定以藥二十五兩。水一升小煮。取今一升五合。去滓服湯汗。

    服漸臟。

    不須之。虛凡有虛損。無問少長。須補即補。以意量度而用之。凡痔漏痔等藥。皆慎豬雞魚油等味。

    至老凡日慎口以知為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。豬犬雞魚。油面蒜及果實等。其大補丸散。切忌陳臭宿滯之物。

    有空甘草藜子仁忌凡傷肥魚下之荊瓠子生果子逆下利凡咳嗽凡服尸。

    若及房室喜怒。是以治病用藥力。惟在食治將息。得力大半。于藥有益。所以病者。務(wù)在將息節(jié)慎。節(jié)慎之治??梢蚤L生。豈惟愈病而已。

    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。至食時須食者。皆先與一口冷醋飲。須臾乃進(jìn)食為佳。凡人忽遇風(fēng)無風(fēng)服湯湯不絕。即經(jīng)二日停湯。以羹自補。將息四體。若瘥即當(dāng)停藥。漸漸將更服湯攻之、以瘥為度。凡患風(fēng)服湯。非得大汗。其風(fēng)不去。所以諸風(fēng)方于西州續(xù)命即用八兩。越婢六兩。大小續(xù)命或用一兩三兩四兩。故知非汗密室。不得輒服湯藥。徒自誤耳。惟更加增。未見損減矣。凡年五十以上生。慎勿用五石也。四時常以平旦服一二升。暖飲。終身勿絕。及一時勿鴨等肉。即無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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