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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命通會 卷 六·木火交輝
作者:
《三命通會》
賦云:火明木秀,生春月以為榮。此象乃甲戌、甲午、甲寅、丙午、丙寅、丙戌等日,生春月或夏月,柱無金水傷壞,時上有木火。行木火運,木日火秀,行南方運,火日木秀,行東方運,主清貴福厚,火日火秀,行東亦貴。如丙辰日生火旺月,行木火運亦可,但富而不貴,木秀無火,則不成局,以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也。
如:
丁巳、甲辰、甲寅、丁卯;甲午、丙寅、丁卯、丙午;丁巳、甲辰、乙巳、丁亥。三命皆木火光輝,清貴之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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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:
丁巳、甲辰、甲寅、丁卯;甲午、丙寅、丁卯、丙午;丁巳、甲辰、乙巳、丁亥。三命皆木火光輝,清貴之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