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學(xué)古籍
  • 清代野記 例言

    作者: 《清代野記》梁溪坐觀老人
    一.本記以咸、同、光、宣四朝之事居多,初名《四朝野記》,茲以四朝未能并包,故易今名。
      一.凡朝廷、社會、京師、外省事無大小,皆據(jù)所聞所見錄之,不為鑿空之談,不作理想之語。
      一.所聞之事必書明聞于某人,或某人云。
      一.前清之事有聞必錄,不分先后,故有咸豐朝之事而錄于光緒后者。
      一.此記中近三十年事,所聞所見,當(dāng)時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,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。
      一.仿明代祝枝山先生《野記》而作,祝記言有明一代之事,此則為有清一代之事,而詳于咸豐已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