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行拒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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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, 1989年7月,中國農業(yè)銀行(2.65,0.00,0.00%)青縣支行面對儲戶推出了“生活基金”儲蓄業(yè)務,稱存入的錢可高息保值。青縣儲戶駱先生當時存入2000元,“銀行說20年到期后能變成9萬多元”。然而,當2009年駱先生這筆錢到期后,銀行方面卻以利息太高、存期太長,不符合央行規(guī)定為由,拒不兌現。

    銀行的理由是,這張存款單的辦理違反了有關規(guī)定,一是利息太高不符合央行規(guī)定。銀行表示,對1989年開展的“生活基金”儲蓄業(yè)務一事予以認可,也表示央行出臺的規(guī)定是他們存款之后的事,但堅持表示不能違反央行的規(guī)定。

    二是國家規(guī)定的存期最長為5年,沒有20年。

    駱先生說,“我白紙黑字的存單上扣著農行的公章,不符合規(guī)定為什么這么多年不通知我把錢取出來,現在到期了又不兌現,這不是霸王條款嗎?”

    銀行表示,只能將20年存期分成四個5年定期并采取到期轉存的方式計算本息,“最后算出來,給駱先生9000多元,只相當于當初約定的十分之一。”

    駱先生將農行青縣支行起訴至青縣人民法院,要求農行方面履行存款合同義務。法院雖認定駱先生和農行之間的儲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,但卻不支持駱先生,最后判農行支付駱先生9000多元。